该通知修订了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险性事件信息报告与分析管理办法》,明确了运营险性事件的定义、适用范围、报告与分析工作的职责分工、报告机制、快报内容、技术分析要求、报告时限等。通知还规定了运营单位应采取的整改措施,以及交通运输部的相关职责。该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,同时废止了交运规〔2019〕10 号文件。
2024-08-07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交通运输厅(委): 现将修订后的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险性事件信息报告与分析管理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 交通运输部 2024年8月1日 (此件公开发布)?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险性事件信息报告与分析管理办法 第一条??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险性事件的信息报告与分析工作,提升运营安全管理水平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》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》《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》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》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》...
2024-08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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