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运输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《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(修订版)》。补贴政策实施至2028年12月31日,符合条件的老旧营运船舶拆解、新建不同动力船舶,所有人可申请补贴。按船舶类型、船龄等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并动态调整,新建内河船补贴单船不超4000万。申请补贴需向船籍港所在地市级交通部门提交材料,船舶建造拆解要视频监控。省级交通部门会同发改部门跟踪效果,定期抽查,加强大额补贴项目监管。
2026-01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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